本案例已做脱敏处理:不涉及可识别的客户名称、金额与独有事实组合。
一家制造业企业在月度申报后收到通知:一笔金额不小的进项税抵扣被退回,理由是发票要件不全。财务第一反应是「发票是真的,凭什么不让抵」。
时间线
- 第 1 天:收到退回通知,核对发票原件,发现供应商开具的税务发票上买方税号有一位打错;
- 第 3 天:联系供应商换开发票——这里的关键是换开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;
- 第 7 天:备齐合同、付款凭证、收货单,形成完整证据链;
- 第 12 天: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补正材料与说明函;
- 次月申报期:抵扣在补正后的申报中被接受。
三条经验
- 收发票的当天就核对要件,而不是月底;
- 「发票是真的」不等于「可以抵扣」——要件与链条同样重要;
- 与税务机关的沟通要落在书面材料上,口头承诺不算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