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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 年老挝个人所得税(PIT):税率表、扣除项与注意事项

2026 年老挝个人所得税速查

本文依据 《所得税法(修订版)》第 88/国会号(2026-07-01 施行),替代原第 67 号所得税法。

一、工资薪金累进税率表(月度)

适用于工资、劳务费、加班费、职务津贴、岗位津贴、奖金、董事会会议费等所得(第 38 条第 1 款)。

级数月应税所得(基普)该级距金额税率该级税额累计税额
1≤ 2,500,0002,500,0000%00
22,500,001 – 5,000,0002,500,0005%125,000125,000
35,000,001 – 15,000,00010,000,00010%1,000,0001,125,000
415,000,001 – 25,000,00010,000,00015%1,500,0002,625,000
525,000,001 – 65,000,00040,000,00020%8,000,00010,625,000
6> 65,000,000—25%——

免征起点 250 万基普将随政府最低工资标准调整。

年度清算税率表(第 50 条)

个人须于次年 3 月 31 日前汇总全年所得进行年度清算,适用以下税率表:

级数年应税所得(基普)该级距金额税率该级税额累计税额
1≤ 30,000,00030,000,0000%00
230,000,001 – 60,000,00030,000,0005%1,500,0001,500,000
360,000,001 – 180,000,000120,000,00010%12,000,00013,500,000
4180,000,001 – 300,000,000120,000,00015%18,000,00031,500,000
5300,000,001 – 780,000,000480,000,00020%96,000,000127,500,000
6> 780,000,000—25%——

二、其他个人所得税率速查

所得类型税率条款
农业用地买卖 / 使用权转让1%第38条2款
股份出售或转让2%第38条3.1款
土地、房屋、建筑物买卖或使用权转让(非农业)2%第38条3.2款
遗产继承(非直系亲属)2%第38条3.3款
个人农业/手工业/商品服务收入超1亿基普部分2%第38条3.4款
中奖(>1,000万基普)5%第38条4.1款
礼物、奖品(>500万基普)5%第38条4.2款
知识产权5%第38条4.3款
体育杂技、表演艺术(超最低工资部分)5%第38条4.4款
建筑维修服务5%第38条4.5款
股息/分红10%第38条5.1款
非银行体系贷款利息10%第38条5.2款
资产出租10%第38条5.3款
线上买卖10%第38条5.4款
碳信用额销售10%第38条5.5款
佣金、顾问费及其他服务费10%第38条5.6款

三、税前可扣除项目

免税所得(第 34 条,选列与工资相关的主要项目)

以下所得不计入应税所得:

  • 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工资及其他所得(第1款)
  • 配偶、18岁以下子女的补贴,生育/流产补贴,疾病补贴,工伤事故补贴,有毒有害作业补贴(第3款)
  • 基础工资 ≤ 300万基普人员的加班费和超时工作费(第3款)
  • 一次性补贴(公务员、国企、私企员工)(第3款)
  • 养老金、学生生活津贴(第3款)
  • 残疾人工资及劳务费(第6款)
  • ≤ 1,000万基普的中奖(第7款)
  • ≤ 500万基普的礼物/奖品(第8款)
  • 银行存款利息、政府债券利息、投资基金回报(第12款)
  • 培训费和继续教育费(第20款)
  • 服装费和劳动安全防护设备费(第21款)

年度清算可扣除支出(第 51 条)

进行年度所得税清算时,可从全年所得中扣除家庭抚养支出:

  • 适用对象:与纳税人共同居住并在同一户籍簿登记、无收入的家庭成员(父母、配偶、18岁以下子女、无行为能力人)
  • 扣除上限:不超过 3 人,每人每年最高 500 万基普(即最多可扣 1,500 万基普/年)

四、需要注意的事项

1. 补贴并非都能免税。 第 34 条列举的免税项目是封闭式清单。将工资拆分为"基本工资 + 各种补贴"并不能自动减少税基——只有法条明确列出的补贴类型(配偶子女补贴、工伤补贴等)才免税,其余现金性补贴仍属于第 33 条第 1 款的应税所得。

2. 外派人员在中国发薪不代表与老挝无关。 第 32 条规定:外籍人员在老挝境内连续或非连续居住当年超过 183 天的,须在老挝缴纳所得税。即便工资由中国母公司发放,仍可能落入老挝征税范围,需结合中老税收协定具体判断。

3. 线上买卖是新增应税项目。 第 88 号新法首次将**线上买卖****明确列为应税所得(第 33 条第 3 款),适用 10% 税率,企业代付或个人收取进行申报(选其中一个申报路径)。

4. 年度清算是强制义务。 第 50 条要求所有在老挝取得应税所得的个人于次年 3 月 31 日前进行年度清算。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用工企业需要重视年度清算的工作。

5. 工资所得税由雇主代扣代缴。 第 39 条规定,雇主须于次月 20 日前完成上月工资所得税的扣留和申报。未扣留的,雇主须承担代缴责任。所以税务检查的时候如个人所得税没有足额扣缴,补税的义务是由雇主来承担的。